logo圖片

網站地圖

字級設定


 現在位置:  首頁 / 消息管理 
人事室-轉知教育部解釋學校申請介聘時,教評會審議缺額事項函文,請查照。
首頁 列表 開新視窗 前往友善列印頁面
點擊 複製連結 開新視窗 分享至Facebook平台 開新視窗 分享至LINE 開新視窗 分享至twitter平台

一、教育部110年11月15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32471號函復本會詢問事項,詳見附件。
二、前揭函釋說明段四略以,「考量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整體教師之缺額控管,係屬主管機關權責,倘學校有教師缺額時,應由主管機關先行依教師法及相關規定之超額介聘作業、保留員額等事項,本職權評估有無保留相關名額之必要;經主管機關確認尚有缺額時,則由教評會依其職權,議決該缺額究係採介聘或甄選方式進用教師。」



相關檔案

教育部函示:教評會審議缺額.pdf


發布時間: 2021-11-25 14:10:11
發布單位: 南和國中人事室


地址:苗栗縣通霄鎮南和里9鄰112-1號 電話:782404 傳真:783185
最後更新時間:2024-10-09
回頂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