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導處-2026城鎮韌性(防空)演習將於115年8月10日(一)下午2時30分至3時實施
依據:
一、行政院115年4月10日院授防動字第1155401519號函。
二、民防法第21條及第25條。
公告事項:
一、防空演習實施時,演習地區內所有部隊、機關、學校及全體民眾,均應配合防空演習,實施疏散避難(車停、人就近疏散)與交通、燈火、音響、門窗及其他必要之管制。
二、違反者,依民防法第25條第1項第2款規定,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緩。
| 發布時間: |
2026-07-08 09:49:07 |
| 發布單位: |
南和國中教導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