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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室-有關學校教師因校園性別事件受解聘、停聘(終局)之處分,渠對該事件處理結果不服,請學校明確教示依性別平等教育法(以下簡稱性平法)第37條及第39條提出申復、申訴之救濟,公告週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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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參附件。


相關檔案

1140304明確教示依性別平等教育法(以下簡稱性平法)第37條及第39條提出申復、申訴之救濟.PDF


發布時間: 2025-03-05 13:35:32
發布單位: 南和國中人事室


地址:357009苗栗縣通霄鎮南和里9鄰112-1號 電話:037-782404 傳真:037-783185
上次更新時間: 2026-08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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