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導處-教育部「114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」徵件活動開跑!
轉知教育部「114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」徵件期間自113年9月1日起至同年10月31日止。
1. 依據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113年8月26日苗文客字第1130011261號函辦理。
2. 本獎項表揚對象包含:
(一) 團體獎:機關(構)、公私立幼兒園、學校、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(團隊)、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。
(二) 終身奉獻獎及個人獎: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。
3. 「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」關資訊請至官網瀏覽。
相關檔案
556345_0014359_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.odt
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海報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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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網
發布時間: |
2024-09-07 16:42:03 |
發布單位: |
南和國中教導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