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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室-關於112年3月30日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訂定發布「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」及「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」一案,公告週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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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
一、依據銓敘部112年4月17日部法一字第1125557818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送旨揭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訂定發布2辦法之條文、總說明、逐條說明及公務員兼職申請書(範本)各1份。


相關檔案

00縣府函.pdf
04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.pdf
03考試院令.pdf
02考試院、行政院令.pdf
06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.pdf
05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總說明.pdf
01銓敘部 函.pdf
07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總說明.pdf
08公務員兼職申請書(範本).odt


發布時間: 2023-04-26 10:29:33
發布單位: 南和國中人事室


地址:苗栗縣通霄鎮南和里9鄰112-1號 電話:782404 傳真:783185
最後更新時間:2024-04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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