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導處-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「111年度國民中小學推動能源教育標竿學校選拔活動」,獎金優渥,鼓勵學校踴躍報名參加。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3月2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31181號函辦理。
二、經濟部能源局為鼓勵學校持續推動能源教育,提升國民中小學生能源素養,設置「經濟部推動能源教育標竿獎」,選拔並表揚推動能源教育具有卓越績效之學校。
三、旨揭活動評審程序分書面初審、實地複審及決審三階段進行,活動相關訊息,請逕上「能源教育資訊網(https://energy.mt.ntnu.edu.tw)能源標竿學校專區」查詢,如有疑問,請洽聯絡窗口:徐小姐(02)7749-5582、吳先生(02)7749-3524。
四、評選推動能源教育具有卓越績效之學校,依全國區域,分為「北區」、「中區」、「南區」、「東區及離島」共4個區域進行評比,獎項如下:
(一)金獎:計4所學校,以每區域各1所為原則,頒發金獎獎座1座及獎金新台幣10萬元。
(二)銀獎:計8所學校,以每區域各2所為原則,頒發銀獎獎座1座及獎金新台幣5萬元。
(三)優選獎:計8所學校,以每區域各2所為原則,頒發優選獎獎座1座及獎金新台幣2萬元。
五、若學校有意參與旨揭競賽活動請於111年4月8日(星期五)前告知本府承辦人黃小姐,電話:037-559703,並於111年5月13日(星期五)前繳交參選資料及光碟片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(掛號寄至106907臺北青田郵局第412號信箱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」能源教育標竿學校選拔工作小組收),以進行初審相關作業。
發布時間: |
2022-03-24 15:28:31 |
發布單位: |
南和國中教導處 |